为加强沅江市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初、高中紧缺科目教师教学需求,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相关高等院校引进应往届毕业生的初、高中教师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全额事业编制初、高中教师共50名,具体引进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
3.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4.应聘对象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
(1)应聘沅江一中须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专业毕业生;应聘沅江三中、琼湖书院、沅江二中、沅江四中须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聘职业中专信息教师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只须本科院校为师范类。
(2)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科目与应聘职位一致。(应聘职业中专信息教师须在聘用后三年内获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由教育局予以解聘)。
2.初中教师岗位
(1)应聘对象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科目与应聘职位一致。
3.教师资格证
职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报考者暂时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且书面承诺在2021年12月30日以前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不得报考的情形
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特岗服务期内教师。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非2021届毕业学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引进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与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沅江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上午9:00—下午17:00
(1)应届毕业生
第一组:4月19日在湖南师范大学、4月20日湖南科技大学。
第二组:4月19日在衡阳师范学院。
第三组:4月19日在天水师范学院、4月20日在陇东学院。
(2)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4月19日至20 日在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1年沅江市初、高中教师人才引进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寸照3张)、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学历证书。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三)资格审查。审查引进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资格。如个别紧缺科目无人报名,则根据现场报名情况扩大招生院校范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教师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每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个别紧缺科目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教育局申报,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公告另行网上发布通知。
(五)签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及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教师引进对象与所毕业院校、招聘单位各1份)。
(六)体检与考核。签约对象由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聘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协议一式三份,直聘对象与所毕业院校各1份,招聘单位1份),向就读院校或单位发出档案提取通知单。
2.签约对象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送交沅江市教育局,未按时的视为放弃。
3.应届毕业生须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按时报到没有违约现象将在2021年10月底予以无息退还),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签约。
4.往届毕业生须上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放弃签约。
5.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聘用对象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7.被聘用为我市正式教师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凡符合“沅江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二十条措施”相关优惠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助等政策和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现场招聘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相关的违纪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所有公示及面试、体检、考核等通知均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anjiang.gov.cn/YJSRSJ/index.htm和沅江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yuanjiang.gov.cn/YJSJYJ/index.ht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特别提示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加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环节后,在体检、考察、拟引进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与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人才引进职位。
八、本次人才引进由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沅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咨询电话:(0737)2734870(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QQ群:768552269
监督电话:(0737)2857991(沅江市纪委)
中共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原文链接:
http://www.yuanjiang.gov.cn/20893/content_1364677.html